內部稽核

內部稽核

內部稽核之組織

       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,直接隸屬董事會。

        ♦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內部稽核人員,並設置職務代理人。

        ♦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符合法定之適任條件,並持續進修專業知識及技能。

內部稽核人員任免、考評與薪資報酬

        ♦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必須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同意。

        ♦內部稽核人員之考評、薪資報酬係依據「員工績效評核辦法」及「員工薪資管理辦法」之規定辦理,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,內部稽核人員考評每年執行兩次。

內部稽核之運作

        ♦內部稽核工作方式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,該稽核計畫乃依據風險評估結果擬訂,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,稽核報告於法定時限前交付獨立董事查閱。

        ♦內部稽核對象包含本公司所有單位及子公司,稽核範圍涵蓋所有財務、業務等營運及管理功能,並依法令規定建立內控制度,以合理確保營運具效果及效率、報導可靠性、相關法令之遵行。

        ♦內部稽核人員與受查單位就查核結果充分溝通,對於查核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,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,由受查單位提交改善計畫,並依照改善計劃預計完成時限進行追蹤,定期作成追蹤報告,依法定時限交付獨立董事查閱。

        ♦內部稽核人員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,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,並綜合自行評估結果,報告董事會。

        ♦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,以客觀公正之立場,確實執行職務,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,稽核主管定期於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,並列席董事會報告。

        ♦內部稽核人員於法定時限前,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各項應申報的業務。